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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投标保证金保函和履约保证金保函服务机构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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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业务部
浏览:3225次

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各建设单位推进落实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制度改革,缓解企业因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被占用,且周期长、负担重,各建设单位接受采用保险保函形式递交,根据业务需要我公司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接受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保函且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我单位是在保险类、担保类机构中征集符合条件的保函服务机构,通过征集入围机构的保函服务与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现无缝对接,为实现办理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业务提供服务。

二、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在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5年内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8.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具备开具或组织开具保险保函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办理保险保函业务,并符合招投标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注:上述1-9项均须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中承诺。

(二)保险公司其他资格条件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公司,且旗下产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

2.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申请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前述材料已变更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均须盖申请单位鲜章)

(二)授权人参与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均须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征集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保函服务机构的《承诺函》。(须盖申请单位鲜章)

(五)申请单位按照“其他资格条件”对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均须盖申请单位鲜章)

四、服务要求

(一)保函格式及文本要求

保险保函出具机构应当为我公司开具保险保函,保险保函格式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要求。

(二)安全性要求

保险保函出具机构须提供数据安全的保证方案,禁止提前获知投保人参与项目的具体信息(如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同时确保数据交互过程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开具加密保单保函的有效性。因交易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服务资格,且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函有效期限及办理期限

投标保险保函有效期自保单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书面提出延长电子保单保函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自动予以同步延期。

履约保险保函有效期按招标人要求出具。

保函保函自我方提出申请7日内办理完毕。

(四)信息告知要求

保险保函出具机构须履行信息充分告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电子保单保函审核出具情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双方法律责任等信息。

(五)保险保函费用支付条件

保险保函支付时,所发生的费用须从我方基本账户支出。

(六)保函收费标准

保险保函收费标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得高于经批准的备案价。如发现入围机构有扰乱正常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情况的,将取消该机构的服务资格。

(七)赔付要求

1.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构成适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提供电子保单保函的服务机构应及时进行赔偿(见索即赔)。

2.见索即赔。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在收到索赔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属于保单保函约定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应在收到齐全的索赔材料后(以送达时间为准)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索赔的款项一次性支付到受益人在索赔书中指定的账户。

3.保险保函出具机构不得设置除法律法规以外的特殊免赔条款。

4.提供保险保函服务的出具机构对发出的保险保函承担担保责任。提前终止合作的电子保单保函出具机构须对其终止合作前所开具的电子保单保函履行赔付责任。

(八)服务期限:三年

注:1.以上带“★”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其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2.上述(一)至(八)条服务要求可采取服务承诺的方式进行响应,具体格式自拟,均须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五、征集程序

(一)发布公告:征集公告在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hbjtjl.com/网上发布

(二)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单位应按本征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申请文件(一式四份),并将制作好的纸质申请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委员会

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征集公告对每个有效申请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申请单位的总分。

2. 争议处理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无效申请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征集公告规定。

3.无效申请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申请文件作无效申请处理,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1)凡不符合本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即本征集公告中资格条件、带“”的要求均须满足、不允许负偏离),或不按征集程序参加征集活动的。

(2)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3)未按规定装订成册、密封、递交申请文件的。

(4)申请单位相互串通参与征集、资料混装等影响公平、公正的。

(5)母公司与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或同一公司的多家分支机构只能有一家参与征集活动;如有多家参与则由得分最高的为有效申请单位,若最高得分相同的,由征集人随机抽取一家为有效申请单位,其他为无效申请单位。

(6)本征集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定入围单位

经评审符合本征集公告资格条件和实质性服务要求的申请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确定入围单位1家。在有效申请单位中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分类排序确定入围单位,分类排序得分相同的排名并列,若超出拟入围家数,由征集人在得分相同的并列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五)发布结果公告

入围名单确定后,在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hbjtjl.com/网站上发布征集结果公告,公告期限2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制发《入围通知书》。

六、失信与退出

(一)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书面通知相关服务机构暂停其相关业务,并告知其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于3年内不再予以准入:

1.服务机构未能按承诺要求及时响应我方保险保函申请或及时赔付的;

2.经营情况出现重大问题或出现强制被执行案件的,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3.法律、法规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于3年内不再予以准入:

1.经营情况出现实质性风险,因相关赔付问题出现失信被执行信息。

2.发生信息泄密或业务过程中的数据用于其他渠道的;

3.收费价格明显低于公允市场价格,并经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认定恶意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的;

4.保险保函业务中,服务机构未能按“见索即赔”的方式或其他要求满足受益方索赔申请,对受益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5.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6.服务机构不能开展正常业务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7.服务机构设置除法律法规以外的特殊免赔条款的;

8.法律、法规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务机构自愿申请退出的,可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不再参与电子保单保函业务,但应依法完成已经开展的相关电子保单保函服务。

七、特别提示

(一)入围单位若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事项不能实现,则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入围单位的申请文件作为签订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服务期间若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事项不实或不能实现,则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的赔付要求,并诚实谨慎响应。

八、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9:30。

地点: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二环南路186号冀运集团4楼监理公司四楼407室。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达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1.征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1-83806914

2.监督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18633039357

 

附件:1.相关格式

2.评分细则

附件.docx